就这样有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恍惚与欣喜,就这样满心满眼都是花朵的馨香。怎么可能不对它一见钟情呢?想起曾经拥有的第一件银器,便是一只小小的银戒。年少的时候,曾经为它写下过一首诗:“月光照亮的戒指/在我的指间泛出白银高贵的光芒/天空的白云/原野的花朵/以及清水里流动的音符/都不能把我唤出那些不思烟火的日子/那时我是多么自信、聪慧/被一双手清洗得纤尘不染……”只是现在,我已经完全走出了那些不思烟火的日子,开始为美丽的物质感受到真实而又沉甸甸的快乐,而这些泛着温软光芒的银制花朵,刹那间便将我拉回了久远的日子……
在笑吟吟的老板娘的注视中,我居然还如此要命地暗自文艺了一回。
讲价的过程,我们都笑容满面,最后成交价是1100BT。用烂英语跟人家软磨硬泡,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而人家居然也一直笑吟吟地不肯让步太多,还说:“如果你回头再来,我就不卖这个价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我怎么可能回头再来呢?那年在南澳的阿德莱德,因为正好是新年假期,几乎所有的商店都关门了,真是想花钱都没地儿。倒是最后一天去博物馆逛,里头的商场在营业,书籍、画册、工艺品全都不感兴趣,唯有对一条极似苗族风情的项链一见钟情。不太记得到底是多少钱,当时也没想过是不是银的,我只记得,当时的心,真的狠狠地跳了一下。我对自己说:这是我的。然后,我就把它带了回来。那些繁复的金属的编花,中间那块蓝色的大水滴,是那么美,至今我还记得那个午后的为它而加快的心跳。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去。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地方没有走呢。所以,对于那些宝贝,如果一见钟情了,就先到手再说。
唱歌有时,跳舞有时,花开有时,缘分有时。花朵盛开在颈项之间,是多么的迷人。我与它,或许真的可以一直相守,会比与任何一个男人的爱情都要长久。这个时候,自然会想起《红楼梦》里关于项圈的那句:不离不弃,芳龄永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