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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冒险史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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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我做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为了乞丐休?布恩而来,他被指控与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失踪有关。”

“是的,他是押来这里候审的。”

“我知道。他人在哪儿?”

“在单人牢房里。”

“他老实吗?”

“非常老实,只是这人身上太脏了。”

“特别脏吗?”

“是。我们好不容易才让他洗了洗手。他的脸像锅匠一般黑。哼,等他的案结了,一定得按监规让他洗个澡。我想您见了他,肯定会同意我的建议。”

“我想见见他。”

“见他?这很容易,跟我来吧,您先把提包放在这儿。”

“不用,我还是拿着它吧。”

“请跟我来。”他带着我们走过一条通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把我们带到一条走廊,牢房就在两侧。

“右手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他边说边朝里看了一眼。

“他睡着了,您可以看得很清楚。”

从隔栅,我们两个人往里望去,那囚犯面向我们呼呼大睡,他中等身材,贴身那件衬衫从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了出来。他的确与巡警说的差不多,脏到了一定程度。他脸上再脏也掩饰不了他可憎的丑容: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很宽的旧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似乎一直在嗥叫的样子。

“多漂亮,是不是?”巡官问。

“确实他得洗个澡。”福尔摩斯说,“我想出个让他洗澡的办法,还亲自带了些家伙来。”他边说边打开了那软提包,取出了一块洗澡海绵,这让我吃了一惊。

“哈!哈!您可真逗!”巡官笑着说。

“喏,假如您肯做件大好事,偷偷打开牢门,一会儿他就会有副更体面的相貌。”

“没问题,”巡官说,“他这样子又不能给我们看守所增光,是吧?”他打开牢门,我们都悄悄地走进牢房。那个家伙翻了个身,仍没有醒。福尔摩斯就着水罐把海绵蘸上水,然后用力在囚犯的脸上擦了几下。

“让我来给你们作一下介绍,”他大喊,“这就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一生中从没见过这种情况。囚犯的脸让海绵剥下一层皮。粗糙的棕色不见了!原来那道可怕的伤疤和可憎的歪唇也不见了。突然,一个脸色苍白,满脸愁容,模样清秀,皮肤光滑的人从床上坐起来。他揉揉眼睛,仔细打量周围,显得很迷茫的样子。突然他发觉事情被戳穿,不由得大叫一声扑到床上,把脸埋了起来。

“我的天!这就是失踪的家伙,我在照片上见过。”巡官惊讶地叫道。

囚犯转过身来,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就算这样,请问,您能给我定什么罪?”

“当然是控告你犯了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把这事看做自杀未遂,他们没法这么告你。”巡官笑着,“嗯,这次是二十七年来最有趣的一次。”

“你没犯罪,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如果相信你的妻子,本来你可能会更好些。”

“妻子倒没什么,关键是我的儿女!”囚犯呻吟着,“老天保佑,我不想我的儿女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一切而感到耻辱。天那!这件事传出去太现眼了,我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让法庭调查当然难免要宣扬出去。不过只要你能让警察们相信,这件事根本不足以向你提起诉讼,就没有理由一定把详情公之于报纸。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肯定会将这些记录下来交给有关方面的,那这案子就不必交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囚犯高兴地喊起来,“我宁愿坐牢,也不愿把我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听到我的身世的惟一的人。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一所小学校长,我一直受过很好的教育。年轻时,我爱好旅行,喜欢演戏,后来我当了伦敦城一家晚报的记者。有一天,总编辑需要一组反映都市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扮成乞丐来收集写文章所需要的一些基本材料。提供这方面的稿件,就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当过演员,知道一些化装的技巧,我的剧场后台化装技术也是很高的。我利用这种本领,先在脸上涂上油,装扮成最令人可怜的样子。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个以假乱真的伤疤,又把嘴唇的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在市商业区找了一个地方,名为火柴小贩实则是乞丐。当我干了七个小时后,回家一数竟然有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使我大吃一惊。

“报告写完了,这件事也就忘记了。又有一次,我曾为一位朋友背书提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接到传票叫我赔偿二十五镑。我没有那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突然灵机一动。我请求债主给我半月时间筹钱,又向雇主请了假。我又装扮起来到城里乞讨。过了十天我就把钱赚够了,把债务还清了。

“现在,你们该明白了。我知道:我在脸上抹点油彩,坐在地上,放一顶破帽子,一天就能挣两英镑,我不可能安心去做一星期才能挣这些钱的辛苦工作。我一直在做思想斗争:是要脸面还是要金钱,最后是金钱战胜了脸面。我也不再干记者了,天天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凭着我这幅狰狞的面孔所引起的怜悯之心,很快挣了很多钱。只有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烟馆的老板知道我的秘密,他收了我高价的房租替我保密。每天早晨我是一个乞丐,晚上又变回衣冠楚楚的公子。

“不久,我发现钱已经不少了。并不是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拿到七百英镑(这还不够我的平均收入)。我既善于应付又巧于化装,这样的特殊才能使我每天都能挣很多钱。运气再不好,一天也能挣两英镑。

“越有钱,我的野心也越大。不久我在郊区买了房子,又结了婚,建立了家庭。没有人怀疑我的职业。我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可我究竟在做什么,她也不清楚。

“上周一,我刚结束一天的乞讨,当我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时,我偶然向窗外一望,看见我的妻子正站在街当中,正向我看来。我害怕极了,惊叫一声,手遮住脸,连忙离开去找那个印度阿三,求他别让人上楼来找我。我已经听见她的声音,但估计她暂时还上不来。我迅速脱下衣服,换上乞丐装,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既使是我的妻子也难以看穿我。可我转念又一想,万一搜查这屋子,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我打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竟碰破了我清晨在卧室割破的伤口。我乞讨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我把铜板都掏出来塞在衣兜里,抓起衣服扔出窗外,它就掉在泰晤士河里不见了。我本想把其它的衣服也扔下去,但转念之间,几个警察正冲上楼。我承认,他们根本没认出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这使我感到很欣慰。于是,他们把我当成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凶手逮捕了。

“我不知道我还需要解释什么,那时我决定长期保持这种样子,因此我宁愿脸上脏一点。我知道我的妻子肯定非常着急,便取下戒指,乘警察不注意时交给那印度阿三,还写了几行字劝她不必担心我。”

“那封信你的妻子昨天才收到。”福尔摩斯说。

“噢,天哪,这一个星期她也够受的!”

“警察看住了那个阿三,”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知道,他觉得把信寄出去而不被发现是困难的,大概他把信又委托给某个当海员的主顾,而那个人又忘了几天。”

“就这样,”福尔摩斯点点头,“我觉得就这么回事,但你从来没有因行乞被控告过吗?”

“很多次了,可一点罚款算什么?”

“事情到此为止吧,”布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不声张,只有休?布恩不存在了。”

“我发过誓了。”

“这次我们就不追究了。可下次如果再犯,我就毫不留情了。福尔摩斯先生,很感谢您帮助我们弄清这个案件。我真的想知道您是怎么知道真相的呢?”

福尔摩斯说:“这是我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得来的。我想,华生,现在去贝克街,还能赶上早饭,马上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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