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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冒险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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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可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还说您从没败过阵。”

“没有百战百胜的将军。我四次失利——三次败在男人手上,一次败在女人手里。”

“可和您侦破的案件数量比起来,那能算什么呀!”

“当然你说的大体不错,一般说来我还是成功的。”

“那您对我的事儿也准会成功。”

“请你把椅子挪到壁炉这边来一点儿,把这个案子的有关情况说给我听听。”

“这件事极不寻常。”

“是吗?委托给我的案件个个是这样的。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庭了。”

“可是,先生,我想冒昧地问一句:您所经历的事件中有没有比发生在我自己家的那一连串事件更加神秘莫测、更加令人费解的呢?”

“你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兴趣。”福尔摩斯说,“请把事实先从头至尾告诉我们,然后我会问些我认为至关重要的细节问题。”

年轻人把椅子挪近壁炉,把那双湿漉漉的脚伸到火跟前。

他说:“我叫约翰·奥彭肖,我认为我和眼前发生的这桩骇人听闻的事件没什么关系。这是上代人遗留下来的问题,为了让您了解有关事实,我必须从事情的起因说起。

“我祖父有两个儿子——我伯伯埃里亚斯和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科温特里开了家小工厂,自行车问世后,他扩大了工厂规模。他有销耐磨损轮胎的专利权,生意空前兴隆。因此,他把工厂出让后还是能依靠一笔巨款过着富裕的退休生活。

“我伯伯埃里亚斯年轻时就移居到美国去了,后来成了佛罗里达的庄园主。听说经营得很不错。在内战时期,他在杰克逊麾下英勇作战,后来成了胡得的部下,升任上校。当南方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回到了庄园,在那里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到一八七○年间回到了欧洲,并在霍夏姆附近的撒塞克斯买下了一个小庄园。他在美国赚了大钱,那为什么还离开呢?之所以离开那里是因为讨厌黑人,痛恨共和党给黑人以选举的权利。他性情古怪孤僻,脾气暴躁,脾气一来就满嘴污言秽语。在他住在霍夏姆的那些年里,他好像从没有进过城。他有一座花园,房子四周还有二三块地。他就在这里锻炼身体,但经常是一连几个星期足不出户。他每天都喝大量白兰地,烟也抽得很凶,但他拒绝社交,不要任何朋友,连自家兄弟都不来往。

“他起初并不关心我,但他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我是个十二岁的孩子。他开始喜欢我了,于是在大约1878年前后,他回英国已经有七、八年了,他请求我父亲同意我和他同住,也用他的方式尽量疼爱我。他清醒的时候喜欢和我玩十五子棋或者国际跳棋,还让我代表他和仆人以及各种生意人打交道。所以到十六岁上,我已经俨然成了一家之主。我掌管着家里所有的钥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上哪儿就上哪儿,只要我不打扰他的私生活就行。不过有个奇怪的例外,那就是他在阁楼上有间放杂物的房间,长年锁着,既不让我进去,也不准其他任何人进去。我曾像所有好奇的男孩一样从锁眼往里窥视,可令人感到奇怪和失望的是,除了一大堆木箱和大大小小包袱外,其他什么都没有。

“一八八三年三月的某一天,一封盖了外国邮戳的信摆在我那上校伯父的盘子前的餐桌上。他的帐单全是现金支付的。而且没一个朋友,所以对他来说,收到信确实非同寻常。‘是从印度寄来的!’他拿起信封说,‘彭地切瑞的邮戳!这是怎么回事?’他急忙拆开信封,五粒干瘪的橘核劈哩啪啦掉到了盘子上。我一看不禁笑了起来。可刚张口,抬头看见他的脸色,立刻令我大惊失色,笑声嘎然而止。只见他咧着嘴,面色死灰;那只拿着信封的手颤抖着,鼓着的两只眼睛里充满了惊惧。‘K?K?K’他尖叫道。‘天哪!我的天哪!这真是罪孽难逃哇!’

“‘怎么回事,伯伯?’我大声喊着。

“‘残废。他说着就离开桌子回到自己房间去了,留下那句让我心惊肉跳的话。我惊疑不止地拿起那个信封,发现在它的内侧,也就是封口涂脱的那个地方上端,有三个用红墨水草草写的字母K。除了那五颗干橘核,再加上三个字母K,信封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到底是什么把他吓得魂飞魄散呢?我随后也离开了餐桌,准备上楼,恰好碰见他一手拿着一把生锈的钥匙,那准是阁楼上那个房间的;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黄铜匣子,很像钱箱。

“‘他们可随心所欲,我也要把他们打个落花流水。’他赌咒似地说,然后对我吩咐道:‘要麦蕊今晚在我房间生上火,再派人到霍夏姆把佛德·汉姆律师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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