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不会了。”
“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把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好了。我想得到关于赫斯莫的准确描述,还需要他给你写的信。”
她说:“我曾经在上个星期六的《纪事报》上刊登过寻人启事。你看,就是这个,这里还有他给我写的四封信。”
“谢谢你,你的通信地址呢?”
“肯波伟耳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你不清楚安吉尔先生的住址。那么,你父亲在哪儿工作?”
“他在分球其德的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伟思特好斯?玛斑刻商行里做旅行推销员。”
“请你留下这些文件,记住我对你的劝告。整个事件就这样结束了吧,不要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但是,我必须要忠于赫斯莫。他一回来我就和他结婚。”
尽管我们的客人那顶帽子滑稽可笑,脸上也显得愚钝,但她纯朴的思想中有一种高尚的情操,让我们不由得肃然起敬。她把那一小包文件放到桌上,并说什么时候叫她,她一定会来,然后就离开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默默无言地坐在那里,十指还是那样并在一起,双腿朝前伸展,眼睛呆呆地盯着天花板。过了一阵,他从架子上拿起那只又旧又油腻的陶烟斗,对他来说烟斗就像个顾问一样。他点上烟,靠到椅子背上,任浓浓的蓝色烟雾围绕在他身边,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那姑娘本身就是个很令人感兴趣的研究对象,”他说,“我觉得她本人比她那桩事有意思得多。说实在的,她那件事实在太平常了。你查一下我的索引就可以找到类似的案子了,那是一八七七年安斗伏那条索引;去年在海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都是老把戏了,不过这件事里有一、两个情节倒是从前没有的。姑娘本身是最令人深省的。”
“你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很多我没法看见的东西。”我说。
“不是没法看见,而是忽略了,华生。你只是不知道该看些什么,所以把有价值的线索都给漏掉了。我永远没法让你意识到衣服袖口的重要性,大拇指甲给人的提示以及鞋带上的大文章。好啦,跟我描述一下你从这位女士的外表上都看到了些什么。”
“嗯,她戴着一顶宽边草帽,颜色是兰灰色,一面还插着一根砖红色的羽毛。黑色的上衣上缀着黑色的珠子,边上还镶着黑色大理石饰物。总之都是黑的。连衣裙是棕色的,比咖啡的颜色还深;领口和袖口上镶着紫色绒毛。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那个地方有点磨损。我没注意她的靴子。她耳朵上戴着圆圆的小金耳环,一副相当富裕的派头,举止安详,脾气随和,让人觉得很舒服。”
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一拍手,呵呵地笑了起来。
“老实说,华生,你可是大有长进了。你漏掉了重要环节是不假,可你掌握了观察的方法,而且观察得够仔细,对色彩的观察力也挺强的。可千万不要停留在总体印象,老兄,要集中于细节。我看女人总是先看她的衣袖;看男人最好是从膝部看起。你也看到了,这位女士衣袖上镶着紫色的长毛绒,这种材料最容易暴露痕迹了。她袖口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的手靠在桌子上的地方,压痕很明显;那种手摇缝纫机也会留下相似压痕,不过会在左手边,离大拇指最远的那面,不像这条压痕在最宽的这边。接着,我注意到她的脸,发现她鼻梁两侧各有一个凹痕,那是戴夹鼻眼镜留下的,所以我大胆说出她近视,并从事打字工作。她对这些似乎吃了一惊。”
“我都吃了一惊呢。”
“可那些痕迹太明显了。随后我观察到她的两只靴子实际上不是一对:因为一只靴尖上有花纹皮包着;另一只就没有。两只靴子上各有五个扣,可她一只靴子扣了下面两个,另一只都扣了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我又吃惊又好笑,所以我断定她是匆忙跑出来的,这并不深奥吧。”
“还有什么?”我对我朋友这种极度敏锐透彻的推理总是怀着强烈的兴趣。
“我还注意到她在离家前留了张便条,那是在穿戴完毕后匆匆留的。你注意到了她手套的食指有些磨损,可没注意手指和手套上都沾了紫色墨迹。她写得太匆忙了,结果在蘸墨水的时候笔插得太深,这一定发生在今早,否则墨水不会那么清楚地留在手指上,好,你给我念一下那则寻人启事吧。”
我念到:
“赫斯莫·安吉尔先生于十四日早晨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微黄,头发乌黑,头顶稍秃,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说话声偏弱,身穿丝绸边黑色大礼服,哈里斯花呢灰裤,他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
好了,不用再读了,我看那些信件也很平常,只有一点儿很值得注意。”
“这些信件,连同名字都是打字机打出的。”
“请看:‘赫斯莫·安吉尔’。可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它,此签名很说明问题,对本案具有决定性作用。”
“我估计他也许想一旦有人起诉他的毁约行为时他可以说这个是他本人的签名。”
“不,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现在,我将写两封信,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让他明晚六点钟来这里和咱们见次面。这样问题就解决了。我们可以和她的男性亲属交往一下。好了,华生,在收到回信之前,我们没有要做的事情了,把这件事先放在一边吧。”